家具表面軟質覆面材料剝離強度的測試方法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軟質覆面材料飾面的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零部件表面剝離強度試驗。
二、試驗原理:利用力學試驗機將軟質覆面材料從基材表面呈180°剝離下列,觀察并記錄試件膠合面的破壞情況和最大破壞載荷。
三、執(zhí)行標準:QB/T4448-2013
四、推薦向科機型:XK-8010電腦式雙柱拉力試驗機
五、試驗要求
1.試驗機帶有載荷圖形自動記錄裝置的拉伸試驗機,或能滿足本試驗要求的其他裝置。相對誤差不應超過±1%
2.夾具:分上、下夾具,用以固定試件,
3.游標卡尺:分度值為0.02mm,用于測量覆面材料的厚度。
4.試驗尺寸:試件長度150mm,寬度25mm,厚度不應大于12mm.
5.試件數(shù)量:試件的數(shù)量不應少于16塊
6.試材取樣:
a)試材可直接取自被測家具或木制品零部件的不同部位,也可采用相同材料,在相同的膠合條件下專門制作
b)膠合后的試材,應在溫度(23±2)℃、相對濕度(50±5)%的條件下陳放后方可制成試件。陳放時間:熱壓試材不應少于48h,冷壓試材不應少于72h。
7.試件制作:
a)由試材鋸解成軟質覆面材料試件時,可先沿基材木紋方向鋸出寬度為25mm的長條形條。如果試材太厚,則應再鋸去部分基材,使試件厚度不大于12mm,然后鋸解成試件,最后在距離試件一端20mm處橫鋸一條鋸口,鋸切時鋸齒不應觸及覆面材料
b)試件的端面、側面應鋸切平整,并與側面相垂直。如發(fā)現(xiàn)有10%的覆面材料脫膠,該試件應予作廢。
8..試驗前,應將試件在溫度(23±2)℃、相對濕度(50±5)%的條件下放置48h后方可進行試驗
9..試件測量:試驗前應測量每塊試件的寬度,寬度誤差不應大于0.1mm,同時測量每塊試件的覆面層的厚度,厚度誤差不應大于0.01mm
六、試驗步驟
1.手工預先剝離沿鋸口處將軟質覆面材料反轉180°,用手工剝離至試件末端40mm~45mm處為止。
2.將試件夾緊在上、下夾具上,并且上、下夾具的軸線應與夾具運動方向保持一致。
3.開動試驗機,使下夾具以(50±5)mm/min的速度勻速下降,剝離長度為20mm~30mm
4.記錄覆面材料與基材間剝離瞬間的最大破壞載荷P,讀數(shù)精度0.5N,并記錄下破壞的程度
七、試驗結果
計算所有試件剝離強度的算術平均值,并以此作為試驗的結果。